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不断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部署为遵循,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社科理论单位、党校高校、学术类社会组织等为主要依托,以开展重大现实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为重点,以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为支撑,坚持改革创新的思维,不断完善智库组织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成果供需对接,形成多点支撑格局,努力打造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发挥智库在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为我省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党管智库原则,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研究,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研究,提出有学理支撑和应用价值的政策建议,努力为党委、政府开展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参好谋、服好务。
——坚持以研究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增强智库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出提出对策、进入决策、形成政策的研究成果。
——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来推动。努力在解放思想中大胆探索,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努力营造有利于发挥智库作用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智库积极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彰显湖南特色。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智库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注重发挥湖南的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走出一条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湖南实际的智库建设路子。
(三)主要目标。在统筹推进全省各类智库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到2020年,初步实现“四个一”的目标:形成一个以省级重点智库为主导,以高校智库、科技创新智库、企业智库、社会智库为补充的新型智库体系;建设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重点智库,支持省社科院等进入国家重点智库试点;造就一支既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又有较高专业素养,既有服务大局的强烈意识、又有较强独立思考分析能力的智库队伍;建立一套能够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湖南特点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努力从湖南实际出发建设一批新型智库
(四)明确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的努力方向。按照统筹规划、体现特色的原则,在大力推进各类智库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型智库、一批社会公共政策研究型智库、一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型智库、一批专业领域参谋咨询型智库,努力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智库体系。
(五)明确我省新型智库的基本条件。被确立为我省智库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已经被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成立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或在某一领域的研究优势,并在长期研究中形成了有影响的研究成果;(3)具有较强的服务大局意识,与实际工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建立了广泛联系;(4)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有影响较大的研究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章程,研究实体内成立了党的组织并经常开展党的活动;(6)具有稳定和可持续的经费来源;(7)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成果转化渠道和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六)建设好一批省级重点智库。根据中央要求和湖南实际,确立一批省级重点智库。本着从严掌握、逐步发展的原则,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确立为我省首批7个省级重点智库。重点智库要坚持高起点推进、高水平建设,加强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主动适应党委政府发展战略需求,聚焦事关全局和长远重大问题,凝练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努力提高决策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七)推动各类智库协调发展。在抓好省级重点智库建设的同时,大力支持高校智库、科技创新智库、企业智库、社会智库的发展。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建设好高校智库;围绕建设创新型湖南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好科技创新智库;面向行业产业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好企业智库;按照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好社会智库。
(八)发挥省直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在智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直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定期发布决策需求信息,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当好党委、政府与智库的桥梁。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等机构要加强与智库的联系,充分运用智库的成果。省人大和省政协所属政策研究机构要积极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理论研究,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智库的研究咨询工作。人民团体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拓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决策咨询服务方式。
三、积极创新智库建设的方式和途径
(九)注重优化智库的组织形式。各类智库要以现有的实体性研究机构为依托,以具备的现实优势为基础,对主体功能进行科学定位,明确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在建设过程中,要以智库本身的研究机构为中心,整合本单位本系统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各类社科研究基地等资源,推动不同的智库要素跨地区跨领域有效聚集,推动不同类型智库之间的互动合作,注意防止智库建设中的“孤岛”现象,努力形成开放式智库组织结构。
(十)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咨询活动。各类智库要注意面向实际,深入实践,不断畅通智库与党政机关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围绕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社会公共政策制定、社会治理与服务等,通过跟踪调查研究、参与课题招标、接受委托项目、实行对口服务、开展对外交流等方式,提出有创意、有个性、具有真知灼见、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努力克服研究与实际脱离的“两张皮”现象,不断提高智库的研究水平和服务能力。
(十一)注重加强智库平台建设。把平台建设作为推进智库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为智库开展咨询研究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注意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快建立大型数据库和联机检索系统,重点建设好湖南图书馆、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等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平台建设,完善课题发布制度,设立湖南省智库专项课题,建立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情和决策咨询课题与智库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成果交流转化平台建设,开办湖南省智库论坛,开设湖南智库网,编辑《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发挥《湖南工作》在智库建设中的作用,定期举办优秀研究成果发布会,出版智库成果专集。
(十二)注重建立成果评价机制。完善成果认定机制,设立智库成果评审专家库,成立由专家和各方面代表组成的智库成果评审委员会,改变只注重同行专家评价的做法,更加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完善成果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决策咨询成果的奖励力度,将智库优秀研究成果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范围;完善成果推广机制,拓展多层次、多载体的成果传播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论坛、蓝皮书等形式传播研究成果。
四、建立健全智库发展的供需对接和工作保障制度
(十三)建立健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党政部门要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改变智库在信息收集上的不对称、不及时、不全面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加大新闻媒体传播党务政务信息的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充分发挥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
(十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坚持把决策咨询作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广泛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决策的必经环节,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现象,进一步发挥好智库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健全湖南省重大决策咨询专家库,为决策咨询提供可选择的专家人选。
(十五)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制度。认真落实《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评估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试行)》,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出台前,都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有关地方和单位要通过委托评估、召开评估会等形式落实评估要求,努力做到决策前有专家提供多种方案可选择、决策中有多方面专家意见可听取、决策后有专家的效果评价和调适建议可吸纳。
(十六)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委托研究、招标研究和成果购买制度。不断完善重大项目委托研究制度,各地各部门在决策重大项目前,可根据项目需要委托相关智库开展研究;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招标研究制度,各地各部门对涉及面比较广、研究难度比较大的项目,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关智库开展研究;不断完善成果购买制度,凡属智库提供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智库内参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积极推进成果走向市场,鼓励社会购买智库成果。
(十七)建立健全智库成果应用情况反馈制度。为推动智库成果进入决策,促进党委、政府决策与智库成果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智库研究成果的采纳应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将成果名称、应用后产生的效果等报智库管理部门,并反馈给有关智库。
五、切实加强对智库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十八)建立健全智库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党委、政府要将智库建设作为科学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和政府办公厅(室)协调指导、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九)完善对智库的管理。省委宣传部负责全省智库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智库管理责任。加强对省级智库的科学管理,按照“竞争入选、动态管理、末位淘汰、以评促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省级智库申报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省级智库进行调整和充实。
(二十)加大智库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要研究制定支持智库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智库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具体的经费扶持措施,积极支持智库平台建设,鼓励对智库成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智库建设。
(二十一)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智库建设的基础工程,实施好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培养规划。要引导和组织智库人才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研究制定适应智库发展规律的引才用人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人才的有序流动,推荐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挂职任职。要深化智库人才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
(二十二)加强对智库建设的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智库建设和智库成果的宣传,努力发挥好智库在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引导各类智库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智库健康发展。